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

《咱們來點有學問的~》從認知心理看錯覺的原理

『恆常性』在心理學上是知覺通則的其中一個部份。

人類靠各項感官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)接收外界訊息,經過大腦處理以後,形成我們所知的外在的世界。

我們的知覺系統是主動的建構和組織所接收的一切訊息。

基本的知覺通則,不僅是知覺重要的特性,更可以提供知覺世界的多采多姿的風貌。

熟知這些通則,可以增進諸多知覺現象的了解。


《知覺通則一》適應與對比

『入芝蘭之室,久而不聞其香』是一種知覺適應的現象。

初聞芝蘭,香味濃郁撲鼻,一陣子之後卻渾然不覺。

與『適應』相對的,是『對比』的效果。

飽餐之後見到食物沒胃口,是知覺適應

在剛吃過巧克力之後,柳橙汁嚐起來更酸,則是一種對比。

這是錯覺得一種,味覺和嗅覺的欺騙,生理上不完美的變化。


眼睛的錯覺,在色彩學當中可以學習到的知識,

在認知心理學裡,是生理上理所當然的必然現象,每個人無法避免的都會發生的錯誤。


色彩的殘像,或是連續對比,或是色適應等都是來自於這些道理。

例如對比色:紅色的位置看成綠色(反之亦然) ,或是黃色的位置看成藍色(反之亦然)。

同時對比則是此類拮抗的機制,就是再同一時間的同一空間位置互相抗衡而產生。



《知覺通則二》知覺恆常性

一個蘋果在日光燈的白光照明下是紅色,在烏絲燈泡的黃光下照明看起來也是紅色的,

這種不因照明光的顏色差異而影響所見物體顏色的現象稱為『色彩恆常性』。


除了上述的色彩恆常性,知覺恆常性尚包括亮度恆常性、大小恆常性形狀恆常性,以及嗅覺濃度恆常性等等。


亮度恆常性指的是不同光照度下的物體亮度,在我們的知覺裡仍是相同的物體,

不會因為光度的變化而認為他是不一樣的物體,

我們依然確認物體在不同光的照射或是亮度的變化,不影響對物體的認知與觀感,

例如物體的透明度、物體的型態、物體的色彩等等,

不會因亮度的變化而變化,我們依然知道它是不變的。


大小恆常性指的是同一物體,在遠處時影像會變小,近處則影像會變大,

但我們依然可以判斷物象不管大小指的還是同一個東西的。

就像一列火車從遠方駛近,在人的認知裡知道,遠看火車雖是小的,

我們確定火車駛近時,火車的大小足以載重好幾噸貨物。

也就是對於事物的大小有一定大小的認知,這是經驗使然,而非天生的;

差別的是,對於缺乏生活經驗與認知的小孩來說,

對於類似的事物不懂的判別,就容易產生危險。


形狀恆常性指的是不同觀看角度下影像的形狀會不同,但所見物體的形狀仍覺相同。

對於一般人而言,也不會因為從不同視角觀看一個物品,對與物品的型態的認知有所改變。

也就像我們設計的三視圖,俯視、前視、右視一樣,

你任何角度看,對於形體的認知是一定的,才不致於錯亂。


嗅覺濃度的恆常性,對同一濃度的氣味,用力吸和輕輕吸兩種情況,

每次吸進去的氣味分子不同,但我們還是覺得氣味濃度是相同的,

嗅覺若沒有恆常性的判別能力,對於味道的辨別就難以判斷,

而容易錯亂,在生活上容易發生危險。


知覺恆常性都具備相同的特質:即是近、側、刺激、改變,我們對物質的知覺仍維持一定的恆常。

因此,知覺恆常性的功能即在於:可使我們維持對同一物體的恆定知覺。

否則各種感官所接收的近、側、刺激、瞬息萬變,人不容易對環境的變化而有所應變。

人類保護自己的一種機制之ㄧ。


當然,以上所提之恆常性只是生活上的一小部份,

還有很多生活所需的知覺平衡機制有待您的五感去發掘。

【未完....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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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參考書籍】
1.Donald A. Norman著,卓耀宗等譯,《設計心理學》,The Psychology of Everyday things,遠流出版,2000
2.陳烜之 主編,《認知心理學》,五南圖書出版,2007
3.Diane Ackerman著,莊安祺/譯,《感官之旅-感知的詩學》,A Natural History of the Senses,時報文化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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